关于开展宁夏回族自治区***年药品
阳光挂网(一季度)******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阳光挂网实施细则(试行)》(******保发〔***〕***号)的通知》文件要求,为推进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阳光挂网采购顺利实施,现就***年药品阳光挂网(一季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维护范围
******药采购平台每季度开展一次药品阳光挂网采购工作。******药采购平台挂网的产品,******。
二、维护方式
已完成基础库数据申报并审核通过的产品,企业在药品分类采购—阳光挂网—药品阳光挂网项目—*********。(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系统右上方—帮助文档—药品分类采购操作指引);************,需在本次维护时间内及时补充提交,******。此次基础库审核工作将于1月31日17:00结束,******。
三、维护时间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3月8日。
四、其它事项
1.************相关文件要求,撤网药品及其同企业同通用名同剂型不同规格、同通用名同剂型不同包装等药品2年内不得再次挂网。
2.请企业在线按时完善信息,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和进度。如被退回,******议核对信息,更正后重新提交。
3.企业超过截止时间没有填报、******议及时修改信息重新提交的,导致产品不能及时在宁夏平台挂网采购,产生的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4.企业上传PDF文件应为原件扫描件,且需加盖电子章。所有填报信息和上传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5.******。
五、联系方式
CA******书办理咨询电话:***转1;
******药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医药招标采购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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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月30日
(******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