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标招标 > 首页 > 商业智库 > 政策法规 > 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项目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招投标交易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防治围标患标、虚假招标等行为,加强进场交易项目保证金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进场交易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按照相关规定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包括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在招标文件(或交易手册)中,明确约定投标人或竞买人(以下统称投标人)在参加交易活动时,为保障交易主体各方权益不受损害而缴纳的保证性资金。
第三条 保证金缴退按本办法的规定,由交易中心设立的保证金专用帐户(以下简称保证金专用帐户)统一管理,该帐户资金不作它用。
第四条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或投标邀请书、交易手册)中明确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起止时间、地点和金额,并应明确相关的责任条款。投标人须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并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2、建设工程交易项目保证金一般按照项目概算金额2%(不超过2%)收取;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按预算总金额的1%(不超过1%)收取。产权交易项目保证金按标的评估价5%收取,不足1万元按1万元收取,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
3、保证金的提交与项目报名同时进行,并应在交易项目截止时间前一天到达保证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到交易中心开具往来收款凭证。
4、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本公司基本账户汇至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包括电汇和转帐),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交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
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保证金缴纳手续,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收到缴纳资金为准。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交易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所缴保证金不得重复使用,一项目一收退。
6、以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一方或者共同提交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
7、投标人将保证金在规定时限内汇至保证金专用账户,在确认资金已到达专户后,投标人的项目经理(或委托人)应及时持银行付款凭证及加盖财务章的保证金缴纳单(一式二份)到交易中心相关科室办理确认手续(表格在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下载,网址http://WWW.SZSGGZY.CN)后,到中心综合科开具往来收款凭证。
8、投标人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第五条 保证金的退付。
1、资格预审未通过的投标人,由招标人出具退款书面通知,由交款单位填写进场交易项目保证金支付凭证,经交易中心相关科室审核后、由中心综合科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未中标的投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由招标人按交易项目一次性出具退款书面通知(通知书列明未中标人名单),由交款单位填写进场交易项目保证金支付凭证,经交易中心相关科室审核后,中心综合科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付:
(1)工程建设交易项目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由招标人出具退款书面通知,交款单位填写进场交易项目保证金支付凭证,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科审核后,中心综合科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政府采购项目(包括进场交易项目)在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定书面合同后,由招标人出具退款书面通知、交款单位填写进场交易项目保证金支付凭证,经市交易中心相关科室审核后,中心综合科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产权交易项目在买受人办理完权证过户登记手续后,由代理机构出具退款书面通知,交款单位填写进场交易项目保证金支付凭证,经交易中心产权科审核后,中心综合科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4)为了保障保证金的及时退还,工程建设项目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后,招标人未书面通知办理退款手续的,投标人可凭与业主签订的合同、进场交易项目保证金支付凭证直接到市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科办理退款手续。
第六条 违约处理。
1、投标人有违规行为,在调查处理期间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暂不退付,待处理结果明确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付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
第七条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存储及退付等,接受监察、审计、财政、物价部门的监督。
第八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进入交易中心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和产权交易项目。
第九条 本办法由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从二O一三年十一月一日起试行。
附件:1、进场交易项目保证金缴退告知书
2、进场交易项目保证金缴纳确认单
3、进场交易项目保证金支付凭证
4、进场交易项目保证金退付通知单(未中标单位)
5、进场交易项目保证金退付通知单(中标单位)
附件1: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全称):
保证金缴退告知书
各投标人:
你好!请你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事项前仔细阅读本告知书。
1、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自然人以个人账户)以转帐或电汇形式汇至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账户名称: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6402001705000000476.开户行:石嘴山银行黄河街支行。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无效。
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应按招标文件及相关要求办理,以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收到为准。
3、投标人在汇缴投标保证金时,请在进账单或电汇单的备注栏(或附加信息栏)填写清楚投标项目的全称,不得简写、缩写,如此项缺失导致不能识别归属项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该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交易中心严格按照投标人的保证金来款渠道直接将投标保证金原路退回。
5、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办理投标保证金,不按上述文件精神办理的,将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处罚,其行为将被记入诚信档案。
特此告知。
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 月 日
附件2:
进场交易项目保证金缴纳确认单
招标人(代理人)
项目名称
开标时间
按招标文件要求,应收投标保证金 万元(¥: )
投标保证金
统一账号
开户单位
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名称
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石嘴山银行黄河街支行
账 号
6402001705000000476
投 标 人
名 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联系人(电话)
请投标人将足额投标保证金划转至交易中心指定专用帐户后,持缴款凭证和盖章后的本单据(二份)到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
投标单位经办人: 盖章
年 月 日
业务科室(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项目名称是否正确: 是 否
保证金数额是否正确: 是 否
经办人: 科长:
(盖章)
年 月 日
按招标文件要求,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帐户已收到上述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万元(¥: )。
经办人: 科长: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划转至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自然人参与交易项目除外);
2、资金以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实际收到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及其余可能因素,并承担相应责任;
3、本表一式二份;
附件3:
进场交易项目保证金支付凭证
付
款
人
全称
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
款
人
全称
账号
6402001705000000476
账号
开户行
石嘴山银行黄河街支行
开户行
项目名称
支付金额人民币(大写)
千
百
十
万
千
百
十
元
经办人: 付款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 收款单位(财务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1、请投标人将本单据盖章后(三份)到相关业务科室办理退款手续
3、此表由投标人填写。
附件4:(未中标单位退款通知单)
进场交易项目保证金退付通知单
项目名称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未中标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保证金金额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该项目招标已经结束,请将以上未中标单位保证金退付投标人。
经办人: 单位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业务科室审核意 见
项目名称是否正确: □是 □否
保证金金额是否正确:□是 □否
是否同意退付:
经办人: 科室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由代理机构(业务科室)在交易项目结束后根据开标、定标情况填写后送交易中心相关科室,由相关科室审核后交综合科。
附件5:(中标单位退款通知单)
进场交易项目保证金项目保证金退付通知单
项目名称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签订合同时间: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该项目交易双方已按照规定签订了采购合同(交易合同),请将中标单位保证金退付投标人。
经办人: 单位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业务科室审核意 见
项目名称是否正确:□是 □否
保证金金额是否正确:□是 □否
是否同意退付:
经办人: 科室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由代理机构(责任科室)在交易项目结束后根据开标、定标情况填写后送交易中心相关科室,由相关业务科室审核后交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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